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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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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俸稅乃根據個人薪金收入而徵收,
任何人士在香港工作而賺取的入息及長俸,必須繳納薪俸稅。 |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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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人士訪港工作,每年合共不超過
60
天,可無須繳納薪俸稅。 |
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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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津貼、旅遊津貼及公司股份認購權所得之利益按個別條款納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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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應課稅入息實額 = 入息總額
- 扣除項目 - 免稅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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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a) |
以累進稅率計算,或在未扣除免稅額前用標準稅率計算,以繳稅較少者作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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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 |
扣除項目包括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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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認可慈善機構的捐款,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的供款,個人進修開支,居所貸款利息,完全及必須為產生該評稅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及開支等。屬家庭性質或私人性質的開支、以及資本開支,則不能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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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課稅年度
2023/24
及之後免稅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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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基本免稅額:HK$132,000
- 已婚人士免稅額:HK$264,000
- 子女免稅額:第一至第九名子女 (每一名):HK$130,000
- 供養父母 / 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:HK$50,000(年滿
60
歲及為香港居民)
- 供養父母 / 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:HK$25,000
(年滿 55
歲及為香港居民)
- 供養父母 / 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: HK$50,000(年滿
60
歲及為香港居民)
- 供養父母 / 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: HK$25,000
(年滿 55
歲及為香港居民)
- 單親免稅額: HK$132,000
-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:HK$7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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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薪俸稅稅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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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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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進稅率
(2023/24)
:
首 HK$50,000
港元 2%
次 HK$50,000
港元 6%
次 HK$50,000
港元 10%
次 HK$50,000
港元 14%
其餘 1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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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 (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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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稅率:所有收入 X
15%
*以較低者為準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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