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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有限公司後,何時需要報稅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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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間有限公司在成立後十八個月,會收到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。日後每年四月份便收到報稅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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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呈報利得稅報稅表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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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的會計帳目必需經由一位執業會計師審核後,連同審核報告及利得稅報稅表一併呈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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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繳納稅款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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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報稅表呈交到稅務局,評稅主任裁定所需繳交的稅款後,會發出一份繳稅通知書,公司需按照指定日期繳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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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期繳納稅款,會有什麼後果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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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在限期前未能繳納稅款,初步附加費為稅款 5%;限期後六個月仍未繳清,則欠款額加
10% 附加費(包括初步附加費
5% );最高刑罰,香港稅務局可從區域法院進行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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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間有限公司是否一定需要納稅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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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不一定需要納稅,但每年都需要報稅,報稅後方可決定是否需要納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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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情況下需要納稅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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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有限公司在營運下產生應課稅利潤,就需要納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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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呈交利得稅報稅表,會有什麼後果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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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在限期前未能呈交報稅表,初步罰款為數仟元或以上不等;香港稅務局亦可能對公司進行起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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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在應評稅年度內,該公司尚未營業,收到報稅表應如何處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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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尚未營業,報稅表亦必須填妥後呈交到香港稅務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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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是否需要為全體員工報稅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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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般情況下,如果僱員在該年度是 (1)
單身, (2)
整年 (1/4
- 31/3) 均在你公司工作, (3)
他的全年薪金收入也不超過基本免稅額 (以 2012/13
年度為例是 HK$120,000)
,必須完全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話,你才可以無需為該僱員報稅;否則任何其他情況,您均須要為他報稅。
另外,如是公司董事的話,無論薪金多少,公司必須為他報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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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年報稅後,收到稅務局發出的三年不發稅表通知書,即表示三年不用理帳及審核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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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三年不發稅表通知書,不表示三年不用理帳及核數,只代表稅務局不主動發出利得稅報稅表,如在任何一個評稅年度內,公司發生任何利潤,都必須主動向稅務局申請報稅表,並且報稅,即表示每年都需要理帳及審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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