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局通常会在有限公司成立后约 18 个月发出第一份利得税报税表。 有限公司在缴交已填妥税表的同时,必须附上由执业会计师审核之财务报表,以便税务局作评税用途。
一般情况下,税表在发出的一个月(新成立公司:三个月)内,必须填妥交回,唯阁下亦可委托会计公司向税务局申请延期。
中型公司:視乎交易數量及複雜程度而定。
杂费(印务/快递等) :RMB 250
(注:贵公司必须提供主要财务报表如:资产负债表,损益表 及账簿以供安排核数之用,如阁
下执业会计师的核数报告,已审核的资产负债表,损益表,利得税计算表,已填妥的报税表副本及相关的会议记录 没有准备的话,我们可能需要收取会计费用。 另外, 如贵 司完全没有业务的话,整体费用将酌量减少,或暂时进行零申报。
执业会计师的核数报告,已审核的资产负债表,损益表,利得税计算表,已填妥的报税表副本及相关的会议记录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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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 于 于 风 险 考 虑 及 其 他 原 因,本 司 暂 不 考 虑 处 理 下 列 行 业 之 账 目 及 税 务 申 报:-
(1) 旅 行 社 , 律 师 事 务 所
(2) 证 券 公 司 , 保 险 经 纪 公 司